发布单位: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2-5-12
养殖场---律师
从以上法条可知,因公共利益的需要,相关政策进行调整,导致养殖场停养、搬迁、拆除等都有---获得补偿的权利。
大家不要因为“禁养”就认为没有---补偿,或征收方就可以---压低---补偿。这是错误的观点。
养殖场---补偿具体有哪些补偿项呢?
主要有土地补偿(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)、养殖场房舍补偿、养殖场附属物补偿、停产停业补偿、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、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、搬迁补助费、临时安置费等。
面对养殖场---,一旦补偿不合理,我们建议您联系---律师介入,维护您的---权益。
据此可知,如果你的养殖场新近被划为禁养区,拆除养殖场前,县级以上也是需要给予养殖户一定补偿的,而绝非不给予任何补偿。
在识别清楚---方的种种---后,在明律师提示广大养殖户还要注意以下事项:
一是要明确,无论---以违建名义,亦或是名义等拆除养殖场以达到其“一禁了之、一拆了之”的目的。作为养殖经营者,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,有拆就有补。这个征收领域的基本法律原则在养殖场身上例外。
二是要清楚知道养殖场的---补偿费用有哪些。主要有:
1.养殖场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(包括禽畜圈舍、饲养人员的宿舍、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)的实际价值补偿;
2.存栏畜禽的补偿(补偿数额一般是根据禽畜的种类、大小、市场价格来确定);
3.停产停业损失补偿(需要结合养殖场的经营收入、利润、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进行综合评估);
4.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和不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;
5.各种搬迁补助和---费用,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,满足政策确定的搬迁、签约期限规定才有。
三是在没有与---方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之前,---方不可以---养殖场。综合前面的内容,我们可以知道,---养殖场是需要给予养殖户补偿的,养殖户也可以自行向县级以上提出申请,要求其履行补偿的法定职责。关于具体补偿多少,需要养殖户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,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偿协议后,才可以拆除养殖场,否则就是---行为。如果遇到---,养殖户也千万不要慌乱,一定要及---警,并做好现场拍照、录像等---工作。建议大家在未谈拢之前,就提前做好遭---、偷拆、帮拆的准备,把养殖场被拆之前的现状拍照、录像,并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牲畜进行清点、记录。
当下,我国不断深化农业综合改革,在技术、经营方式、土地制度等方面均进行了有序的调整,适应了农村---的新形势,为实现---色农业现代化开辟了道路,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。
但大家都知道,改革是把双刃剑。如果不能抓住转变机遇、坚持固有发展模式,就可能落后于改革大潮,失去大好---。现在,小九就先为大家讲讲,农业改革有何趋势,大家一定要先分清方向哦!
1、小农经济被淘汰
小农经济是规模小且分散,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多数用来自己消费,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,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。这种传统的一亩三分地的生产形式,注定在抗风险能力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无从参与未来农业的竞争,面临淘汰。2、 缺乏特色、单一的产业将被淘汰
俗---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”,无论是种植还是养殖都需要在地方条件的基础上,发展地域特色。
如果没有足够的地域特色,也没有多元化的盈利点,就盲目扩---,前排一排的产品很难有人买账。所以要推动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业转化,做---,做优做强品质。3、产业链升级,多产业链联合发展
以联合发展实现盈利多元化,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不能局限于单一种植,要通过与其它组织的联合延长产业链,充分挖掘农业品的附加价值,在基础种植之上发展仓储、加工、休闲旅游等产业链条。
既然我国的农业改革呈现出规模化、---特色、多链条的发展趋势,那农民在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更要抓住机遇,尤其这5条出路可以选择
“我们家的孩子现在都4岁了,怎么还是不给分地呢?”在我们的留言中,经常会出现类似问题。其实农村有没有地的人有很多,原因的也是千奇百怪,但主要问题还是这两方面:
1分地的时间
次分田到农户是在1980年,第二次土地调整是在1990年,暂时还没有进行第三次调整,第三次的土地调整是定于2040年,
也就是说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迁口的,就不会分到土地,是因为没有份额。
注:有部分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调整工作可能会---几年的时间,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,那么1996年后的就没有土地份额了。
2的迁入迁出造成的影响
比如因嫁娶、求学、外出、等因素都会出现没有土地和宅基地的原因。
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是: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。土地承包期内,不因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而收回该人口的承包地,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员而增加承包地,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,原承包地保留。
3如何能得到土地?
如果你是农村,又没有土地,但符合这三个条件,你就可以去试试申请土地。
(1)集体经济组织---预留的机动地(就是说还有剩余为分配的土地)
(2)通过---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(按照规定同意开垦)
(3)承包方---、自愿交回的土地(承包部分愿意自动放弃的土地)
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可以通过流转,取得农业生产用地,就是说在他人愿意流转的情况下,可以承包别人家的地耕种。
上诉的条件也都是在村里还有土地、---同意开垦、有人愿意自动交回或是从他人手里流转,这些方法也只能说试试,不一定能行的通,毕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,没有谁愿意放弃,那就只能等第三次调整了。